审计“四严禁”工作要求
一、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。
二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三、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。
四、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。
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,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。
纪委书记赵惠玲到审计处调研指导工作
关于校内小型建设项目工程揽标价(控制价)审核的建议
地址:中国 河南 郑州惠济区英才街6号
邮编:450044
电话:0371-65502675
邮箱:sjc@zznu.edu.cn
版权所有 © 2024 郑州师范学院审计处